根据《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发〔2019〕40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32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60号)、《关于转发<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20〕21号)等文件规定。经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拟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84000元,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联系调查核实,以信函方式反映异议的,请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共7天。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14号移办大楼副楼(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监督电话:0578-7261795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766192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270号 浙ICP备16048116号
地址:龙泉市人力资源市场位于中山东路124号(审计大楼一楼) 电话:0578-7766260 EMAIL:lqrlz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