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龙泉市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对龙泉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补贴对象为以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经就业处认定的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初次核定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灵活就业登记后,一年一补,按年申请。如有不符合,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578-7122744 775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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